法律分析:
两个小孩,一个户口随父,一个户口随母,可以。孩子的户口随哪方是个人自由,父母有权决定。孩子成年后可以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