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开发商延迟交房,经购房者催促后3个月内仍不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因此,出卖人从催告之日起3个月内应不能履行交房,买受人将提出解除合同,同时要求出卖人返还购房款及依据银行同期贷款利支付利息,并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地产逾期不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一般对于开发商自己的原因导致的逾期交房,并且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则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若是不是因为开发的责任而导致的逾期交房,比如:自然灾害、一些的调整、法律的变更、买房人自己的原因等等,开发商的责任可以相应地减轻或者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三百九十条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限未届满的,也可以提存该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