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4-05-07 20:28:51 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为进一步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少年审判工作要求及中院党组关于加强少年审判工作安排,提升少年审判工作质效,打造少年审判新亮点,近日,佳木斯中院组织召开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会议,佳木斯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旭青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少年庭庭长李海艳详细解读了《2024年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工作创新方案》《关于建立少家案件审执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在涉及未成年人子女协议离婚登记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对全市法院共创少年审判品牌工作进行了分析。
会议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认真落实创新方案工作要求,把握好未成年审判方针与原则,延伸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未成年保护与犯罪预防工作,推进新时代少年审判工作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要严格公正司法,妥善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各类案件。在涉少刑事审判方面,对未成年被告人,要继续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同时也要体现“包容宽容但绝不纵容”的精神,该惩治的要依法惩治;对未成年被害人,要加大保护力度,对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严惩,绝不姑息。在涉少民事审判方面,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纠纷的特点和趋势,以及案件中反映出家庭和社会保护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未成年人民事权益的保护力度。在涉少公益诉讼方面,将审理案件作为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抓手,实现该类案件数量“零”的突破,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线索,及时与检察机关、社团组织等符合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进行沟通联系。要以“三争”晋先为牵引,加强“佳法▪青苗”少审品牌建设。“佳法·青苗”是佳木斯中院着力打造的少审工作品牌,两级法院应同频共振,在“佳法·青苗”少审品牌统领下,结合辖区实际,突出特色亮点,形成“全市一品牌,一院一特色”品牌格局,以品牌引领新时代少审工作高质量发展,打造集犯罪预防、法律保护、判后帮教、法治宣传、心理辅导等工作于一体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要加强部门联动,推动涉少案件审执双向列席机制建设。积极推进涉少案件审执双向列席机制建设,在涉少案件办理过程中,根据需要邀请执行法官列席参与案件调解、专业法官会等环节,分析、研判与执行工作关联的办案内容,听取列席执行法官给出的解决方案或建议,推动涉少矛盾纠纷向前端化解。要加强沟通协作配合,形成未成年人保护有效合力。坚持系统思维,加强与共青团、妇联、民政等有关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联动机制,推动未成年人“六大保护”相互融合、协同发力,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强大合力。
佳木斯中院少年庭全体干警,各基层法院分管刑事审判工作副院长及少年审判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